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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反派在行动(一)

    正如亚丹所料,当托尼无知无畏的对着摄像头狂妄的叫嚣时,那些隐藏在阴影下的大反派,或者说是那些内心还摇摆不定的家伙,他们的心,蠢蠢欲动了起来。
    在俄罗斯的首都,莫斯科的贫民窟内,一个矮矮的平房里摇曳着微弱的灯光。
    屋外正下着雪,莫斯科的夜晚总是很冷,但屋内那个精壮粗犷的汉子却光着上身凝重的看着身前破旧的电视机,这个男人叫做伊凡·万科。
    而伊凡所凝视的电视机上播放的正是托尼在众议院里的画面,伊凡死死的盯着托尼,看着托尼得意的样子,他的鼻子里发出粗壮的喘息,像发怒的公牛一样。
    而伊凡脸上浓密的毛发似乎也被他的这股愤怒所感染了,正不停的颤抖着。
    “斯塔克!斯塔克!托尼·斯塔克!”伊凡怒吼着,他的血液在沸腾,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产生的的憎恨在这一刻爆发。
    伊凡转身看向里屋,里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摇椅有些突兀的摆放在那。
    那是伊凡父亲最爱的摇椅,他总喜欢坐在上面给伊凡讲着过去故事,讲着霍华德·斯塔克是怎样夺走了属于自己家族的一切,讲着伊凡的父亲是如何被霍华德驱赶出了美国,流亡前苏联的故事。
    而现在,那张摇椅上只有剩下了一个贴有伊凡父亲照片的盒子,盒子上还刻着一个名字,伊戈尔·万科。
    伊凡父亲已经死了,而霍华德也已经死了,但伊凡还活着,霍华德的儿子托尼·斯塔克也活着。
    可伊凡和托尼的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是酗酒而邋遢的汉子?一个是高高在上被世人所歌颂的超级英雄!
    想要让伊凡站在无人知晓的角落,看着霍华德的儿子拿着窃取于自己家族的东西,耀武扬威的站在世界的顶端?这不可能,这绝不允许。
    伊万走到了里屋拿起了摇椅上的盒子,还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了一张类似于身份证的东西,身份证上有他的样貌,他的名字。
    伊凡拿起了父亲的盒子和自己的身份证,走到了一间隐蔽的屋子里,那间屋子中有一个大大的熔炉和一堆乱七八糟简陋的工具。
    伊凡把自己的身份证和父亲的盒子一起扔进了熔炉里,身份证上代表的是属于俄罗斯人伊凡·万科的一切,而盒子里装着的是父亲伊戈尔·万科的骨灰。
    不过在这一刻,这都被伊凡丢掉了,属于伊戈尔·万科的一生已经结束了,而现在,属于伊凡·万科的一生也将结束了。
    伊凡将重新以美国人伊凡·斯卡罗蒂的身份,去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属于自己父亲伊戈尔·斯卡罗蒂的一切!
    伊凡要回到美国,他要去夺回斯塔克家族所霸占的、理应属于自己的一切!
    熔炉被点燃了,伊凡高高举起了一个铁锤,随后重重的砸下,在他的打磨下,一个方舟反应堆的雏形,正在逐渐形成...伊凡要用斯塔克从自己家族偷走的东西去打败斯塔克。
    而在美国旧金山的华埠,这里同样也被人称之为唐人街。
    唐人街是旧金山最混乱的地方之一,不过,这里同样也是旧金山最稳定的地方之一。
    混乱,是因为唐人街鱼龙混杂,居住在这里的“原住民”——华人,他们有着很强的接纳能力。
    所以只要你符合当地华人的规矩,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什么民族,你都可以呆在唐人街里,不受任何唐人街以外势力的打扰。
    这也直接导致了在唐人街,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这里都是整个旧金山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方之一,但与这众多的人口相反的是,旧金山的警察局几乎无法插手唐人街的任何事务。
    而这,也是唐人街稳定的原因。
    唐人街的事务主要是由华人理事会和华埠黑帮打理,理事会负责打理明面上的事情,而华埠黑帮负责收拾角落里的事情。
    两者各司其职,这让唐人街显得非常的安稳。
    而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唐人街里的黑帮就会开始清理没有“居住证”的人,没有证的人都会被赶出去。
    不过想要拿到“居住证”的条件也不难,只要在唐人街里有住所就可以了,而这些住所也是华埠黑帮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因为当初旧金山政府在划分唐人街区域的时候给了不少的地,这让直到现在,居住在唐人街里的华人都没能达到饱和的程度,而那些多余的房子就成为了华埠黑帮的收入之一。
    当然,华埠黑帮也会向当地的华人收取保护费,但你要搞清楚,华埠黑帮的成员可几乎都是由当地的华人组成,他们可没有蠢到会去压榨自己家庭的收入!
    他们向当地华人所收取的“保护费”,更多意义上更接近于物业费罢了。
    而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处租借住所内,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衣的家伙正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
    “砰!”
    住所的大门被猛地踹开了,几个白人男子和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女人抱着其中领头人的手臂,似乎在哭诉着什么。
    白人中的领头人走进屋来,看着还正在看电视的死侍,拔出了自己腰间的手枪,指着死侍的脑袋说道:“你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上我的女人!”
    死侍的视野从电视上移开,看了看白人男子身旁的女人说道:“噢,哥们,如果我说是她的屁股先动的手,你信吗?”
    “fuck!”白人男子一枪托狠狠的砸在了死侍的脸上,“你这恶心而丑陋的家伙,找死!”
    好吧,这个白人当然知道是自己的女人先勾引了死侍,但他来收拾死侍的原因也并非是因为死侍上了自己的女人。
    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在前戏之后兴奋的脱下了死侍头部的皮套,结果,你懂的。
    干我女人,可以,但长得这么丑还敢干我的女人?你这该死的嬉皮士——死侍那穿的跟嬉皮士一样的紧身衣打扮,似乎也是吸引到这个女人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时死侍也生气了,你这调皮的小家伙居然敢嘲笑我帅气的脸庞,你难道不知道我这样英俊的脸是你想得到都得不到的吗?!
    在死侍的反抗下,枪响了,一声、两声、三声?噢,这该死的家伙是把自己的手枪当冲锋枪了吗?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为什么他一枪还打不死?
    在一片鲜血淋漓中,死侍离开了屋子,他的心情在这一刻相当的愉悦,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所可以前往的方向了。
    死侍在刚开始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曾天真的以为这里是他所认知的世界,但很快,他发现这里不是。
    这个世界没有x战警,没有变种人,没有他所熟知的一切,也没有他的爱人...死侍在这座城市里漫无目的的流亡了很久。
    而面对着警察的盘查,还有一些...奇怪的家伙的追捕,死侍逃到了唐人街,他在成为唐人街酒馆里的常客。
    而在刚才,死侍得到了线索,他得到了回家的希望!
    现在,死侍要去纽约,他要去找到那个叫斯塔克的家伙,嗯,是站在斯塔克身旁的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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