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节

    越过水沟,继续登山而去。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这话说的很对,这边的大山人迹罕至,因此走的人少,自然就没有路!
    高明程跟着两狗,又是爬坡,又是涉水,时不时还要用手中的标枪将茂盛的植被挡开,给自己让出一条路来。
    他身上穿的是一件旧外套,尽管他很小心了,偶尔也会被树枝划破,也幸好是薄棉外套,哪怕破了,里面的棉花也不容易散开,若是穿一件羽绒服,只要破个口子,里面的羽绒就会跑掉,一件羽绒服也就毁了。
    又过了十多分钟,高明程总算有发现了!
    在一处山坡,有几坨新鲜的野猪粪便!并且地上还有野猪留下的脚印!
    不只是高明程精神振奋了不少,黑虎和精灵也跟打了鸡血似的,迅速的朝着野猪留下气味的方向跑去。
    在前面的不远处,有一小群野猪散落在林子里,它们大多用鼻子和嘴巴拱着泥巴,把土里的根茎拱出来,然后吃掉。
    高明程注意到一头野猪在拱土时,从土里跑出一些虫子,其中还有一条巴掌大的四脚蛇。
    四脚蛇钻出土壤,就想逃命,却是来不及了,被那头野猪一口吞食掉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基本上什么都吃,别说四脚蛇了,就连毒蛇,野猪也照吃不误,在冬天缺少食物时,野猪还会利用它们发达的嗅觉去找到在洞里冬眠的蛇,一旦找到,那可真是一口一条蛇,毕竟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看到野猪吃四脚蛇,高明程还挺淡定的,但注意到野猪在拱的是茯苓时,他就不淡定了!
    这片茯苓是野生的,高明程每年秋季采挖时,并不会把山里所有的野生茯苓都采挖出来,还得留一些做种,等明年春季时,还要用来种茯苓的。
    可现在他没舍得采挖的茯苓,却成了野猪们的食物!
    “黑虎,精灵,上!”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小声命令道。
    其实他躲在暗处,偷偷地投掷标枪,命中率更高,但这样,黑虎和精灵就得不到训练了。
    黑虎和精灵胆子也大,当即如火箭般冲了出去。
    只是两狗的威慑力不大,这群野猪以公猪居多,见两狗冲了过来,竟是丝毫不惧,还朝着两狗撞来。
    “汪汪。”黑虎和精灵当即叫了起来,在短暂的慌乱过后,两狗默契的朝一头小猪咬去。
    在动物世界中,向来是弱肉强食,哪怕是狮子在狩猎时,也不会直接对最凶猛的雄性下手,而是会挑老弱病残幼下手。
    那头小猪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正是肉嫩好吃的时候,高明程也对这头猎物很满意,可惜今天遇到的公野猪太猛,黑虎和精灵刚咬住小猪,就被一头公猪给撞开了。
    论冲撞力,两狗自然是比不赢公猪的,因此只能节节败退。
    眼看黑虎和精灵落入下风了,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悄悄地下黑手了!
    “嗖”地一声,一把标枪携带着破空之音,迅猛的朝其中一头凶猛的公猪刺去。
    以高明程的力道和准头,枪头直接刺入那头野猪的眼眶,直入脑髓中,几乎是一枪毙命,那头野猪抽搐着倒下,渐渐没了呼吸。
    这突如其来的杀机,终于把其他公猪吓退了,当即拔腿就跑,但黑虎和精灵却想趁机挽回之前的颓势,继续朝着那头小猪追去。
    当黑虎一跃而起,咬中小猪的脖颈时,精灵也终于赶到,一口咬在小猪的后腿,准确的说,是菊花。
    菊花肉嫩,精灵锋利的牙齿咬在上面,立即咬破了皮,精灵尝到猎物的鲜血,越发兴奋的撕咬起来。
    小猪的菊花严重受损,疼的它倒地挣扎,嘴里发出哀嚎,奈何脖颈还被黑虎咬着不放口,竟是挣扎不脱。
    高明程看到精灵的战绩,都忍不住菊花一紧。
    这头小猪的命运,在这一刻,已经注定了。
    精灵虽然不会掏肛,但小猪的菊花已经被它咬的不成样子了,再加上黑虎还咬着小猪的脖子呢。
    局面僵持了几分钟,最终以小猪的死亡而告终。
    “汪汪!”浴血的黑虎和精灵兴奋的朝高明程叫着,似乎在邀功。
    “干得不错!”高明程夸赞着,决定多给两狗留一些肉吃。
    他走上前,将标枪拔了出来,然后将这头公野猪抬起,估摸了重量后,高明程就决定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了。
    因为高明程估摸着这头公野猪,大概有个四百多斤,是他打过的最重的一头野猪了。
    至于那头小猪,撑死就一百斤出头了。
    但两者合起来,有五百多斤。他虽然能够扛得起,但也没必要那么拼。
    如果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那么至少得轻不少。
    虽然决定就地处理,但高明程还是先把野猪挪到附近的水沟边上,这里地势平坦些,且有水,方便清洗。
    高明程先处理这头大的公野猪,先放血,再开膛破肚,刀子划开后,里面热乎乎的,还冒着热气。
    高明程先是切了两块五花肉,给黑虎和精灵各丢了一块。
    两狗立即半趴在地上吃了起来。
    瞧它们吃的津津有味,高明程的肚子都饿的咕咕作响了。
    只是看着手中的生肉,想了想,还是没吃。
    他们这边没有吃生肉生鱼的习惯,上辈子高明程赶过时髦,去吃了生鱼片,但不管是三文鱼,还是金枪鱼,只要是生的,他都接受不了,总觉得味道很古怪。
    罢了,忍饥挨饿也是一种修炼!
    自我洗脑一番,高明程继续干活。
    猪全身都是宝,除了猪粪不能吃外,其余的内脏也都能吃。因此高明程取出猪肚、猪小肠、猪大肠这部分内脏,顺便再把菊花也切掉一块。
    猪肚自然是不会丢的,野猪肚很好吃,并且据说还有药效,至于大小肠,他想了想,也没丢,就顺着水沟把里面的脏东西清洗了一下,然后丢进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
    大猪如此处理,小猪也是如此,等他都清理完后,天色也渐亮了。
    东方鱼白,天地霜起。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野公猪,一只手臂夹着那头小猪,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和蛇皮袋。
    于山间白雾之中,负重的高明程一步步朝着山脚下走去,黑虎和精灵已经吃饱喝足了,一路上甚至有闲心去追刺猬和兔子玩,可把高明程给羡慕的。
    男人啊,你的名字叫做责任!
    负责任的高明程只能暗暗咬牙,大步大步的走着。他在脑海中想着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看到他打到的野猪,然后对他一顿夸赞,身上顿时更有力气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高明程进山时,轻轻松松,下山时,却负重近五百斤,足足花费一个多小时,才走下山。
    好在在鸡舍守夜的陈大松第一个发现情况,当即丢下手中的活计,朝着高明程这边跑来。
    “明程,你这打的野猪也太大了吧!哎呦,还打了两头!”陈大松满脸的震惊,随即上前接过高明程手中的蛇皮袋和标枪。
    这两样东西,对于他来说,就有些沉手了。
    高明程将野猪轻轻地丢在地上,对陈大松说道:“叔,喊人来帮忙做事吧,还是老规矩。”
    陈大松点头应下,飞快的朝家里跑去。
    他要去把自家人和张成远他们都喊来做事,两头野猪,够忙活的了!
    回到家后,高明程总算松了口气,但肚子也越发饿了,这会儿他并不想吃稀粥,也不打算煮面条,而是想吃烧烤。
    心动不如行动,他当即割了几块野猪肉下来,又把公野猪的一对猪腰子割了下来,去掉猪腰子中间那块骚肉,再切花刀用盐腌制后,他才去洗铁签子,这铁签子是他特意买的,用来烤肉更方便。
    在他忙着准备烧烤大餐时,处理野猪肉的小分队已经抵达,第一批抵达的就是刘婶子领着她的两个儿子,慢半拍的则是张成远和许多玉,许多玉还带着小石头来。
    “明程哥,你这是在干啥?”陈多喜好奇的看着高明程引火的动作。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准备烤点肉吃,你们想吃的话也行,自己切点,拿盐腌好就来烤。”
    陈多喜眼中闪过一丝喜色,正要答应,就被刘婶子轻喝了句:“愣着干啥,赶紧干活!”
    转过头,刘婶子又温言细语的对高明程说道:“家里煮了粥,这烤肉肯定还要一会儿,你先吃碗粥垫垫肚子吧。”
    这双标,令陈多喜呲牙咧嘴的,却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去干活了。
    第534章 这题我会
    在等肉烤熟的间隙,高明程先吃了一碗稀粥垫肚子,没那么饿之后,烤肉就可以慢慢来了。
    家里没什么调料,只能用盐腌制,再撒点辣椒粉,烤熟后,热腾腾的,香喷喷的,口感还不错。
    当然了,如果仔细品尝,就会发现公野猪的肉是有点骚臭味的,于是他又从小猪身上切了几块肉下来。
    高明程是个大方的人,因此他切了不少肉腌制,至少每人得有个一两串。
    “石头,给你吃猪腰子,这个嫩!”其他人都在干活,高明程的饭搭子就是小石头了。
    小石头坐在小板凳上,拿着一串烤五花肉,吃的满嘴流油,等高明程递给他烤猪腰后,立即接过,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
    别看他人小,吃起东西来,可不含糊。
    许多玉平时煮饭晚,吃的也简单,一餐就一个菜,一盘子辣椒炒豆豉,能吃一天。
    小石头的待遇好点,时不时能有个蒸蛋吃,但也就这样了,因此他馋肉的很。
    “好不好吃?”高明程看他一脸馋相,就笑着逗他。
    “好吃!”小石头已经口齿清晰了,说完这两个字,又接着吃了起来,但即使再馋,吃了两串肉和一个烤猪腰后,小石头就饱的打嗝了。
    “哈哈,不准吃了啊,不然不消化了。”高明程不肯再给小石头烤肉了,喊他一边去玩。
    小石头已经吃饱了,就乖乖到跑到大人那边,去看他们收拾野猪。
    高明程接着一边烤肉一边吃,等他吃饱了后,又烤了几串,然后喊陈大松他们过来吃。
    “一人吃一串吧,尝尝味,歇一歇再干活。”高明程喊着大家过来吃,起初大家还客气,等许多玉第一个来吃后,其他人才陆陆续续吃起来。
    趁着他们吃烤肉的时候,高明程就把猪骨卸下来,堆放在一边,然后又切了两块好肉,这些是准备送给细奶奶和高奶奶的。
    烤肉的火堆还燃着,于是高明程把猪脚、猪头、猪尾巴斩断,提着这些东西丢到火堆上,火苗一接触到油脂和猪毛,立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同时还有一股臭味弥漫开来。
    足足忙活了一个小时,一群人才把野猪收拾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没有把两头野猪肉都带到县里去,而是留了一百斤左右,他将肉切成长条状,每条肉大约两斤,放进缸里用盐抹上,腌制三天后,再拿出来晾晒风干。
    “多福,三天后,你帮我把这些肉拿出来挂在屋檐下。”高明程对陈多福说道。
    陈多福当即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除了腌的咸肉,高明程还给三条狗留了不少肉,留的都是大野猪的肉,这个肉腥臭些,肉质也粗糙,人吃的话,口感没有那么好。
    至于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那还是老规矩,各自分一些猪下水和猪骨,不过许多玉提出想吃猪肝,于是高明程就切了一斤猪肝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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