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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番外七

    周锦钰当然知道番薯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周老百姓的温饱问题。
    但那只是一种抽象的认知,真正具体到了眼前大柱这个小小的个体身上,才让周锦钰更直观的感受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么有意义。
    他相信,等到玉米以及马铃薯等高产作物在大周的土地上普及,百姓们会迎来真正的好日子。
    接下来的时间,周锦钰把时间和精力大都用在了视察黄河水道上。
    只是他前世学得并非是什么水利工程专业,哪里懂什么治水治河。
    没关系,他其实只要把这里水道的情况认认真真如实记录下来就可以。我。
    毕竟太子的态度就代表了朝廷的态度,朝廷的态度就是皇帝的态度,皇帝让自己唯一的儿子亲自前来视察河道,太子又将考察工作做的如此细致,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朝廷治河的决心,谁要能干成事儿,那必然会入了太子的眼,入了皇帝的眼,升职加薪前途不可限量,甚至于有可能载入史册。
    这就是周二郎教给周锦钰的为君之道,不必事事躬亲,但要懂用人之道。
    七八月份的天气,安京城酷暑难耐,二郎搬至京郊锦钰山庄内避暑。
    如今大哥去了西北,爹娘过不惯皇宫里的生活,非要回周家庄养老。
    老头儿说他老了以后不想住皇陵,想要埋在周家庄,守着他的田,守着他的驴,守着他的鸡和鸭,也守着从小陪伴他的小青河大青山,舒服自在。
    一家人,还陪在自己身边的也就只有儿子,大姐和外甥女儿,而大姐虽然与自己仍旧亲近,却是回不到从前那般了。
    大姐不敢对自己随意,而自己似乎也不适应大姐对自己不敬,姐弟俩能说的话除了客气寒暄,似乎剩下的便再无可说之言。
    兰姐儿那孩子倒是很孝敬,时常来宫里转转,可自己一个当舅舅的总不可能与她一个小姑娘谈心。
    至于好友薛良,就更不敢把自己还当做是以前的朋友了,那是大不敬之罪。
    以往有钰哥儿在身边陪着,批阅奏折之余,同儿子一起说说话,吃个饭,下下棋,偶尔一块儿骑骑马,钓个鱼什么的,倒也没觉出有多孤单。
    现下儿子半年不在身边,这种孤家寡人的感觉格外明显了。
    皇帝身边永远都不缺察言观色之人,就如二郎当初揣摩永和帝的心思,如今他也在被手下人揣摩着。
    大概是他眼中的落寞太过明显,被手下大臣觉察到了,上了一封折子,一番铺垫陈词之后,就开始劝他广纳后宫。
    与云娘分房后,其实二郎很是难受了一阵子,毕竟还年轻,哪里会没有正常的需求,只是后面忙着造反,就把这茬给忘了。
    登基之后他又忙着巩固皇权,忙着收拾永和帝留下来的烂摊子,更是没功夫想这些。
    如今有人提起这茬,二郎就呵呵了。
    不过是巩固皇权的手段而已,皇帝和众嫔妃之间互为工具人,自己已经有儿子了,一个顶一万个,吃饱了撑的纳什么后宫。
    有人劝皇帝广纳后宫的消息,通过朝中某些命妇之口传到云娘耳朵里,云娘不慌不忙,只云淡风轻的一笑,等闲视之。
    呵呵,还广纳三宫六院?
    你看他肯让一个爬上龙床占他的便宜不。
    锦钰山庄的四周群山环绕,隔绝了外界酷热,又有紫玉河穿过,使得空气愈发清新宜人。
    周二郎临水而立,感受到舒爽清凉的风抚过面颊,想到奏报上说儿子冒着酷热考察黄河各处河道,又是心疼又是气儿子倔强。
    儿子的回信说,他并没有很辛苦,都是一早出去,天还没热就回到住处,等到傍晚再出去。并且有人给撑着伞,亦有人给带着水,其实和玩儿也差不多。
    比起真正种地人的辛苦,完全不值一提。
    “陛下,赵修远昨儿个夜里去了。”总管太监魏伦走过来轻声禀报。
    沉默了一会儿,周二郎淡淡开口,“说吧,他有什么临终遗言咒我。”
    魏伦:“……”
    “都是一些胡言乱语的泄愤之言,陛下何故因他而污了耳朵,影响心情。”
    闻言周二郎淡淡一笑,道:“果然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他输给我,并不冤。”
    魏伦道:“是的,陛下。”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魏公今年五十有二了吧?”
    魏伦知道周二郎太多事情,见过周二郎最真实的一面。其实胡安也知道周二郎很多事情,见过周二郎阴狠无情的一面,但他却非常安全。
    因为胡安很幸运,看到的都是周二郎强大的一面。
    魏伦则不然,他看到过周二郎被罚跪几个时辰,然后膝行到永和帝面前哭着喊冤,求永和帝给他改错的机会;他也看到过周二郎被永和帝泼了一脸茶水还要陪着笑请罪;他还看到过周二郎同永和帝说话时不为人所觉察的谄媚。
    在外人面前谪仙一般清冷孤傲的人,冷笑着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人,其实膝盖是弯的。
    这才是周二郎对魏伦动杀心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一直没有下手,是因为他并非毫无道德底线之人,他能如此快速的登上帝位,魏伦的配合功不可没。
    让人省心的臣子不会让皇帝为难,魏伦已经听出了周二郎的话外音,亦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一天,并不惊讶,也无丝毫畏惧。
    谈不上谁欠谁,他与周二郎只不过是互相利用,如今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并无遗憾。
    魏伦轻笑道:“陛下记得没错,老奴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他在“知天命”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意思是:陛下您的意思,臣明白了。
    周二郎不语,片刻后,他道:“陪朕喝杯酒吧。”
    “魏伦的荣幸。”从以前的奴婢,到刚才的臣,现在魏伦做回了自己。
    君臣二人行至一处凉亭内,周二郎命人准备了上好的酒菜。
    周二郎亲自为魏伦斟上一杯,道:“此酒名为忘忧,魏公觉得这名字如何?”
    魏伦笑道:“无忧无虑,超脱尘世之苦,忘忧即是忘我,忘我则无我,无我则无忧,好名字。”
    周二郎举起酒杯送到魏伦面前,笑道:“魏公大才,请!”
    魏伦毫不犹豫接过来,仰头一饮而下,动作洒脱,慷慨赴死。
    周二郎看他饮下,却没有动自己眼前的酒杯。
    “果然好酒,魏伦多谢陛下美意。”
    不想死在周二郎面前,魏伦站起身来,朝周二郎拱了拱手,道:“请陛下允许魏伦回去换件衣裳,干干净净与这个世界告别。”
    周二郎点点头,做了个请的动作。
    辞别周二郎,魏伦独自回到住处,从里到外换了身干静的衣物,合衣躺在床榻上,静静等待着忘忧的发作,只是这一等就是一宿过去了。
    东方亮起鱼肚白,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等到皇帝用膳的时间一过,魏伦便急匆匆朝皇帝寝宫奔来,虽不惧死,可蝼蚁尚且偷生,若能好好活着,谁又愿意去死。
    魏伦得了宫人通传,整理了一下衣冠,一进到养心殿,便给周二郎跪下了,头深伏在地,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抬起头来时眼含热泪。
    那还有半点儿昨天的不畏生死。
    周二郎哈哈大笑,道:“魏伦,原来你同朕一样怕死。”
    魏伦道:“是的,陛下,魏伦亦怕死,否则早就与永和帝同归于尽了,何至于一直熬到陛下出现。”
    顿了顿,魏伦老脸一红道:“昨日臣以为自己难逃一死,左右是个死,不若死的有尊严些。”
    叹了口气,周二郎道:“魏伦,今天你还能站在朕的面前,你不用感激我,你要感谢太子。”
    “太子同朕说,真勇士敢于直面人生,有光在的地方就会阴影,总有一天,朕的光辉要普照大周的每一寸土地。”
    周二郎缓缓从龙椅上站了起来,逆光里君王挺拔的身影威严肃穆,他道:“魏伦,你可愿与朕一同见证?”
    魏伦心潮澎湃,声音里难掩激动和敬仰,他道:“陛下,老臣愿意,老臣亦相信,这盛世必定如陛下所愿。”
    这一刻,魏伦彻底臣服,誓死效忠周二郎,愿为之肝脑涂地。
    从刘永年到冯明恩,再到魏伦,这就是周二郎的魅力所在。
    这也是周二郎逼着周锦钰杀兔子的原因,你可以不杀兔子,但你必须有杀它的勇气和力量来震慑它,否则它就敢骑到你头上去,欺软怕硬,乃人之天性也。
    尤其是身为帝王,杀伐果断以及手腕必须要有。
    一转眼,到了十月分,周二郎催促儿子回京的信件一封接着一封,给周锦钰下了最后通牒,再继续抗旨不遵,就亲自来绑了他回去。
    其实周二郎最生气的不是儿子拖着不回京,出来半年他都允了,晚回些天又能如何,他是气周锦钰出来这么久竟然一点儿都不想家,也不想他。
    每次给他写的信,字里行间都是儿子一路所见所闻的或悲或喜或茫然或激愤,彷佛是个人就能牵动儿子的情绪,唯有自己这个爹被彻底忘到了脑袋后。
    周锦钰完全意会不到他爹的痛点。
    他从小被二郎带在身边,出来了这么久,他怎么可能不想家,不想周二郎,只不过他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总不能在信里说,爹,我很想你吧。
    这怎么说得出口嘛。
    周锦钰就写信给周二郎说好话,请求过完秋收马上回京。
    周二郎知道儿子有系统,明白孩子要求秋收回来,一定有他的道理,只得应允。
    二郎看着霸道,可一旦父子之间的需求发生冲突,二郎不管自己有多不爽,总归还是优先考虑这件事对儿子是有利还是有弊端。
    倘若有弊端,孩子的情绪重要还是这件事情本身重要。
    十月初,小麦播种上以后,周锦钰终于回信告诉周二郎,他已经启程回京,周二郎激动不已。
    在周锦钰到达安京城这日,二郎亲自率领文武百官以及宫廷仪仗队出城十里迎接太子回京。
    理由是半年来太子微服出行体察民情,没有仪仗,沿途不建行宫,不惊动地方官府,更不惊扰当地百姓,靠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圣旨上的溢美之词,看得文武百官尴尬不已,知道太子很好很优秀,亦知道陛下爱子如命,可陛下您不觉得有点儿夸张太过了吗。
    谁不知道太子体弱,又是如何被您小心翼翼娇养着长大,出去游山玩水就游山玩水,大伙儿都心知独明,默契不说陪着你唱戏就得了呗,您这简直是□□民意嘛。
    还靠着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不愧是六元及第出身的爹,真会贴金呀。
    算了,陛下自己都不尴尬,咱们有什么可尴尬的,走起!
    周锦钰忙着的时候偶尔也会想周二郎,但念头一闪就过,如今踏上了征程,当真是归心似箭,他想家了。
    一行人一路上快马加鞭,在官道上疾驰而来。
    萧祐安不无担心道:“钰哥儿,马车跑太快会不会颠得你不舒服。”
    周锦钰笑着摇摇头,“外公,我感觉自己现在非常好,并没有难受。”
    “好孩子,来,喝口水。”萧祐安递了水囊过去,此一行,萧祐安当真对小外孙刮目相看,无论是学识谈吐,还是为人的品行,他不得不承认周二郎把孩子教得很好。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外孙本来就是一块儿难得的璞玉。
    周锦钰正喝着水,忽听驾车的侍卫禀报道:“太子殿下,前面陛下好像正率文武百官迎接您。”
    “什么?!”周锦钰一口水差点儿没喷出来。
    啊啊啊啊啊……
    爹,您都不提前说一声征得我同意。
    没您这么坑儿子的。
    周锦钰一捂脸,他不想现在见人啊,又黑又瘦狼狈死了。
    “外公,外公,你不是最擅长易容吗,你快帮我整精神点儿呗。”
    周锦钰其实以前不怎么在意外貌,如今成功被周二郎带歪,开始在意自己形象了。
    萧祐安却笑道:“世上没有比我外孙更好看的人了,无需折腾。”
    “可是外公,我好像有点儿晒过头儿了,不会恢复不过来了吧。”
    “太子现在知道担心自己捂不回来了,当初怎么不听外公劝。”
    “呜呜呜,外公,我还有救吗?”周锦钰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儿哀哀地看着萧祐安。
    萧祐安哈哈大笑。
    周锦钰也哈哈大笑,一攥拳头,展示着自己微微有了些硬气线条的胳膊道:“外公,我这叫健康的小麦色,和我大伯一样。”
    周锦钰身上还穿着便服呢,萧祐安取出随身携带的太子礼服,让周锦钰换好,又帮他系好了太子头冠。
    周锦钰虽说黑了瘦了,眉眼间却多了几分生机勃勃的野性灵动,叫人见之忘俗。
    皇帝率众出迎,周锦钰需得提前下马车,一行人下了车,远远地,周锦钰看到父亲一身盛装,骑着高头大马站在人群的最前面。
    哇!玄衣白马,大帅哥今天酷啊。
    若是有手机,一定要拍下来发个朋友圈,爹这颜值真没谁了,周锦钰忍不住在心里给大帅哥点了个大大的赞。
    “驾!”
    周二郎看到儿子下车,双腿一夹战马,催动马儿直接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去他的老什子规矩,老子的规矩才是规矩!
    周二郎扬鞭策马飞奔而来。
    “???”周锦钰挠挠头,忙带领众人跪于道路旁,萧祐安没下车,下车他也不会给周二郎下跪,他是前朝的太子。
    哒,哒,哒的马蹄声音越来越近,周二郎纵身下马,周锦钰眼前飘过父亲玄色的衣角,眼角湿润了。
    周二郎藏在衣袖下的双手微微颤抖,弯腰扶起儿子,待到周锦钰一抬头,爷儿俩四目相对……
    周二郎头一次在人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抱着儿子哭得一蹋糊涂。
    周佐和高敬还是头一次看到猛兽落泪,就,总感觉有点儿冷。
    周锦钰见到周二郎本来也挺激动的,可一看他爹这个激动劲儿,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有点儿想笑。
    他凑近周二郎脑袋,低声打趣道:“爹,您的臣子们都看着你呢,要不咱们把眼泪儿憋一憋,回去没外人的时候咱再哭。”
    周二郎气得想揍熊孩子,知不知道你出去这么多天,你爹的心就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不过他也自知失态,擦掉眼泪,收敛了情绪。
    皇帝都迎出去了,百官们也不敢怠慢,呼啦啦一大片快步而有序的迎上来,跟在皇帝身边的仪仗队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走在前面鼓乐奏起来。
    周锦钰感到一阵压迫感迎面扑来,莫名就想到那句小品台词儿,“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山人海”老有排面儿。
    众臣一起跪倒在地,高呼“臣等恭迎皇太子回宫。”
    周锦钰从容应对,声音朗朗,不疾不徐道:“诸位爱卿快快平身。”
    见到周锦钰,文武百官的表情同周二郎一样难以置信又羞愧得无以复加。
    陛下,陛下他说的竟然是真的,金尊玉贵明珠宝玉般被陛下捧在手掌心的太子殿下竟然是真的去体察民情了,少年瘦削的身体和晒黑的俊秀面孔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前后肤色对比之巨大,让在场的每一位都为之动容不已。
    然而太子真正打脸百官的事情还在后面。
    太初五年十月,太子给皇帝陛下上了第一道奏折,奏折内容如下:规定各省、府、州、县都要编修地方志。
    地方志涵盖到各地方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几个重要方面。
    你像是这次调查黄河的各河道状况,倘若有县志做了记录,自己就不必如此辛苦,假如一个地方官离职或者是调任,新上任的官员亦能以最快的速度了解本地概况。
    太初五年十二月,太子殿下写了一份《大周朝农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报告》
    报告将大周朝的农业发展战略分为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二十年内全面推进田税的改革,使耕者有其田,还耕于农。
    第二,引起良种,促进更多的良种育苗,大力推广番薯,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的种植。
    第三,兴修水力,解决水患以及干旱对农业的影响,加大对传统农具的创新,鼓励开荒垦田,谁垦荒,谁耕种。
    第四,发展棉花等经济作物对主要粮食的补充,从而带动纺织业发展,促进手工业发展,促进出口创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过分依赖,实现以农促商,以商促农。
    第五,朝廷设立农社部,主导以上四个方面的发展。
    这份规划报告一出,再次颠覆众臣对自家太子才华的认知,我们陛下与太子殿下都是天选之人,天佑大周呀。
    只不过周锦钰的规划报告里提到了太多众人不能理解的新名词儿,有些词儿甚至连周二郎都迷糊,周锦钰不得不又在宫中办起了“扫盲班”给相关人员授课。
    尤其是新成立的农社部诸位官员。
    ……
    “据史书记载,周凤青、周锦钰父子联手开创出令世人瞩目的大周盛世,大周朝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国力强盛,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平。”
    千年以后的历史博物馆里,讲解员正在动情讲解着这段历史。
    语气稍顿,讲解员又道:“值得一提的是,大周的史记中多次提到一个重要人物——周凤青之兄周凤山。”
    “据书中描述,周凤山身高九尺,魁梧奇伟,坐镇大周西北边境,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其率领的西北军更是威名震震。”
    “我们之前提到过大周朝重视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除了发展海上贸易,也重视丝绸之路的重建,而在丝绸之路上,这位镇国大将军的威名就是最好的通关文牒。”
    “除此之外,周凤山本人作为皇族,却打破传统娶了苏密女王,且一夫一妻,在他的影响下,边境的大周子民与外族之间亦开始通婚交流……”
    “周家还有一个神秘人物,千百年来一直都是个未解之迷,所有的正史都记载□□周凤青只有周锦钰一子,但是流传下来的一份□□手稿却证明太祖还有一子。”
    “大家来看,就是这份手稿,保存极为完整。”讲解员指着玻璃展览柜中一张浸透岁月痕迹的泛黄纸张道。
    “这份手稿经专家和高科技仪器鉴定却系□□本人笔迹,令人奇怪的是一封写给儿子的家书却加盖了皇帝御章。”
    “这封书信的内容是一封道歉信,写得极为动情,明熙吾儿,见字如面……”
    周明熙站在人群中,目光浸湿眼眶。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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