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

    何谓“昔为鸳和鸯,今为参与辰”,元羡这几天兵荒马乱,算很有体会了。
    从睁眼就开始想她:她在做什么?有好好吃早饭吗?早晚风凉,她晓不晓得带外套?以及……
    她今天,会原谅他吗?
    听见楼上响动,元羡狠狠抑下去见方恺音的冲动,打一杯果汁,不知道第几回地对着电脑屏幕发呆。
    一万来字的番外改了又改,到老师催了一周,他借口不合意,压着不发。
    其实不合意的,只有那个人讨厌自己这件事而已。
    她戒备又鄙夷的表情,他毕生难忘。
    尾生笔下少年愈意气风流,元羡本君就愈瞻前顾后;他们唯二的共同点是目标明晰、步履坚定,但他做不到少年般孤注一掷。
    他明白在爱情中将自己贬得太低是最危险的尝试,但方恺音于他,意味着通往救赎的圣光,降临得恰逢其时,沦陷得顺理成章,不由得他不垂下高傲的头颅,去寻求攻占她心房的路途。
    元羡读研期间因患中度抑郁辍学,吃过大半年的药就不肯再治,离家出走到越州与人合租住单间,几乎不出门。租房附近有河,他每每经过,都要望着那波光徘徊许久:直接投河,怕嘴里灌进污泥;想往身上扔把火再跳,就要担心死得不彻底。这世上为何找不到干净又优雅的死法?藏地的天葬倒很唯美,可……胡思乱想一番,不知不觉已在家门口。
    那天晚上他烟头扔了满地,脑子呲呲尖叫“月色正好,赴死何难”,终于晃晃悠悠,长腿往护栏一跨——
    就被高个姑娘拽扑在地。
    “你,你别死!”
    她陡然抽噎,眉毛眼睛鼻子挤缩得像丑橘的底部。
    可他心脏扑通、扑通、扑通,四肢百骸暖暖烘烘。
    啊,他想,活着原来也不是只有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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